卫生部昨日印发《2013年卫生工作要点》,其中提出,进一步降低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2013年原则上降低到33%以下。
2015年争取降至30%以下
世界卫生组织研究表明,一个国家卫生总费用中个人支出比重降低到15%到20%,才能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2011年,我国卫生总费用中,个人现金卫生支出的比例,降至34.8%,其余分别由政府和社会医疗保险承担。“十二五”卫生规划提出,要逐步提高政府和社会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到2015年,个人卫生支出比例争取降至30%以下。
新农合住院费可报销75%
2013年,国家继续提高新农合财政补助标准,人均筹资水平达到340元左右。卫生部称,今年还将优化统筹补偿方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5%,力争实际报销同比提高5个百分点,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提高门诊报销水平,逐步降低个人自付费用比例。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医疗保障试点工作,将儿童苯丙酮尿症、尿道下裂等病种纳入试点范围。开展利用新农合基金购买大病保险试点,探索新农合大病保障机制。开展先诊疗后付费模式试点、即时结报等便民服务。
今年,卫生部将以破除“以药补医”机制为关键环节,以改革补偿机制和落实医院自主经营管理权为切入点,深入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适时启动第二批改革试点,争取2013年年底前全国50%以上的县(市)参与改革试点工作。(记者魏铭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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