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送达公告
发布日期:2022-05-24 10:20 访问次数: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宁围街道钱江世纪城宝盛世纪中心A楼1109室(托管960)
经本局查明,杭州欧惠服饰有限公司在2018年4月23日设立登记过程中,其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联络人员、财务负责人系冒用徐丹燕的身份信息取得登记。其行为构成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徐丹燕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身份证复印件,调查笔录,微信群聊天记录截图打印件,《杭州大创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提交虚假登记资料案》部分案件材料复印件、杭州欧惠服饰有限公司档案等材料予以证实。
本案调查终结后,2022年3月23日,本局在“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 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告了《撤销冒名登记决定告知书》,并告知当事人享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当事人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局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杭州欧惠服饰有限公司2018年4月23日设立登记。
当事人如不服本决定,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依法在六个月内直接向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本局依法公告送达《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撤销冒名登记决定书》。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杭州市萧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4日
备注:请你单位在本撤销决定书作出之日起十日内缴回(换发)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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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