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教育学、历史学、医学门类及应用心理、文物与博物馆、药学、中药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护理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三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
武汉大学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临床医学(学术学位)、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和软件工程一级学科的业务课以及单独考试、强军计划的公共课均使用全国统一命制试题(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3.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中的工程管理[代码为125601]等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外国语、管理类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
复试
1. 复试时间:
2022年 3 月— 4 月
2. 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2)以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学科背景、基本素质、操作技能、思维能力、创新能力等进行考察。
(3)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3.对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或工程管理硕士可除外〕,复试时须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
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以培养单位通知为准。复试笔试科目、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均在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注明。
八、调剂
调剂复试具体程序和要求按教育部和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有关文件规定执行。特别提醒: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当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十、体检
体检工作在拟录取后组织进行,体检结果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要求的考生方能录取。
十一、录取
(一)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
(二)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2022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
(三)被录取的新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需本人提出申请,经培养单位同意、研究生院审批后,可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校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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