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开展全省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数据库创建工作要求及全市统一安排,我局对2021年6月30日以前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清理公布继续有效的规范性文件4件,宣布失效或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件。现就《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区人力社保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及必要性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数据库创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梳理,对纳入梳理范围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要对照《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逐渐进行评估,研究处理意见,及时完成修改、废止或者宣布失效工作,形成本级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废止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及时通过本级或者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因此,为了加强对我局出台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有必要对我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和清理。
二、文件制定的依据
依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全省人力社保政策法规数据库创建工作的通知》制定。
三、文件内容解读
文件的主要内容为两件附表。
一是《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继续有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公布我局制发的4件规范性文件继续有效。
二是《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废止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宣布我局制发的3件规范性文件废止或失效。
四、文件施行日期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该文件实施日期为公布之日起30日后。
五、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宫贤飞
联系电话:89839735
杭州市西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责任编辑:深圳新闻网)